还没有笔记
选中页面文字后点击「高亮」按钮添加
| 结合律 | 交换律 | 单位元 | 逆元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( $\mathbb{N},+$ ) | ✓ | ✓ | ||
| $(\mathbb{N}, \cdot)$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( $\mathbb{Z}$, +)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$(\mathbb{Z}, \cdot)$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$(\mathbb{Q},+)$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$(\mathbb{Q}, \cdot)$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( $\mathbb{Q}^{*}, \cdot$ )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( $\mathbb{R},+$ )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$(\mathbb{R}, \cdot)$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( $\mathbb{R}^{*}, \cdot$ )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( $\mathbb{C},+$ )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$(\mathbb{C}, \cdot)$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( $\mathbb{C}^{*}, \cdot$ )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$(U(1), \cdot)$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( $\mu_{n}, \cdot$ )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( $\mathbb{R}^{n},+$ )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$\left(\mathbb{M}_{m, n},+\right)$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$\left(\mathbb{M}_{n}, \cdot\right)$ | ✓ | ✓ | ||
| $\left(G L_{n}(\mathbb{R}), \cdot\right)$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$\left(S L_{n}(\mathbb{R}), \cdot\right)$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( $O_{n}, \cdot$ )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( $S O_{n}, \cdot$ )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( $X^{X}, \circ$ ) | ✓ | ✓ | ||
| ( $S_{X}, \circ$ )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$(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,+)$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$(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, \cdot)$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$\left((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)^{*}, \cdot\right)$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$(\mathbb{R} / 2 \pi \mathbb{Z},+)$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注:若 $n=1$,则 $\left.\left(G L_{n}(\mathbb{R}), \cdot\right),\left(S L_{n}(\mathbb{R}), \cdot\right),\left(O_{n}, \cdot\right)\right)$ 是交换的。若 $n=1,2$,则 $\left(S O_{n}, \cdot\right)$ 是交换的。若 $X=\emptyset$ 或 $X$ 只有一个元素,则 ( $X^{X}, \circ$ ) 是交换的且存在逆元。若 $X$ 最多有 2 个元素,则 ( $S_{X}, \circ$ ) 是交换的。
定义 2.1.1. 一个群是一个二元结构 $(X, *)$,其中 $*$ 是结合的,带有一个单位元 $e$,并且对于每一个 $x \in X$,都存在一个 $*$ 的逆元,即一个元素 $x^{\prime}$ 使得 $x * x^{\prime}=x^{\prime} * x=e$。注意,单位元 $e$ 和元素 $x$ 的逆元 $x^{\prime}$ 是唯一的。
例 2.1.2. (1) 运算记作 + 的群:$(\mathbb{Z},+),(\mathbb{Q},+),(\mathbb{R},+),(\mathbb{C},+)$,以及像 $\left(\mathbb{R}^{n},+\right)$ 或 $\left(\mathbb{M}_{n, m}(\mathbb{R}),+\right)$ 这样的向量空间和矩阵例子。
(2) 运算记作 $\cdot$ 的数字群:$\left(\mathbb{Q}^{*}, \cdot\right),\left(\mathbb{R}^{*}, \cdot\right),\left(\mathbb{C}^{*}, \cdot\right)$,以及 $(U(1), \cdot)$ 和 ( $\mu_{n}, \cdot$ )。
(3) 矩阵乘法下的矩阵群:$\left(G L_{n}(\mathbb{R}), \cdot\right),\left(S L_{n}(\mathbb{R}), \cdot\right),\left(O_{n}, \cdot\right),\left(S O_{n}, \cdot\right)$。
(4) ( $S_{X}, \circ$ ),特别是有限群 ( $S_{n}, \circ$ )。
(5) 等价类:$(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,+)$ 和 $(\mathbb{R} / 2 \pi \mathbb{Z},+)$ 是群,根据命题 1.4.9。同样,$\left((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)^{*}, \cdot\right)$ 也是一个群,其中如前所述
(6) 如果 ( $G_{1}, *_{1}$ ) 和 ( $G_{2}, *_{2}$ ) 是两个群,那么定义 1.3.1 中定义的乘积二元结构 ( $G_{1} \times G_{2}, *_{1} \times *_{2}$ ) 是一个群。同样,如果 $(G, *)$ 是一个群,$Y$ 是一个集合,那么定义 1.3.2 中定义的二元结构 $\left(G^{Y}, *\right)$ 是一个群。证明留作练习(练习 2.3)。例如,如果 ( $G_{1} *_{1}$ ) 和 ( $G_{2}, *_{2}$ ) 是有限群,那么 ( $G_{1} \times G_{2}, *$ ) 也是一个有限群,并且 $\#\left(G_{1} \times G_{2}\right)=\#\left(G_{1}\right) \#\left(G_{2}\right)$。例如,$((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) \times(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),+)$ 是一个有 4 个元素的群:
由于在 $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$ 中 $[a]+[a]=2[a]=[0]$,所以 $(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) \times(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)$ 中的每个元素 $([a],[b])$ 都满足:$([a],[b])+ ([a],[b])=([0],[0])$,换句话说 $([a],[b])$ 是它自己的逆元。
另一方面,以下不是群:$(\mathbb{N},+),(\mathbb{N}, \cdot),(\mathbb{Z}, \cdot),(\mathbb{Q}, \cdot),(\mathbb{R}, \cdot),(\mathbb{C}, \cdot)$, $\left(\mathbb{M}_{n}(\mathbb{R}), \cdot\right),\left(X^{X}, \circ\right)$。
注 2.1.3. 群 ( $\mathbb{Q}^{*}, \cdot$ )、 $\left(\mathbb{R}^{*}, \cdot\right)$、 $\left(\mathbb{C}^{*}, \cdot\right)$,以及 ( $\left.G L_{n}(\mathbb{R}), \cdot\right)$ 和 ( $S_{X}, \circ$ ),都遵循类似的原则构建:从一个结合的二元结构 $(X, *)$ 开始,并存在单位元。然后定义 $X^{\prime} \subseteq X$ 为可逆元素的子集。根据命题 1.4.7 的 (i),$X^{\prime}$ 在 $*$ 下是封闭的,即对于所有 $x, y \in X^{\prime}$,$x * y \in X^{\prime}$。然后很容易看出 $\left(X^{\prime}, *\right)$ 是一个群:结合律是从更大的集合 $X$ 中的结合律继承的,$e$ 是可逆的,因为 $e^{\prime}=e$,并且根据定义,$X^{\prime}$ 的每个元素都有一个逆元,该逆元也属于 $X^{\prime}$。这里 ( $\mathbb{Q}^{*}, \cdot$ ) 是通过这种方式从 $(\mathbb{Q}, \cdot)$ 产生的(唯一没有乘法逆元的元素是 0),对于 ( $\mathbb{R}^{*}, \cdot$ ) 和 ( $\mathbb{C}^{*}, \cdot$ ) 也是如此。根据定义,$G L_{n}(\mathbb{R})$ 是 $\mathbb{M}_{n}(\mathbb{R})$ 中可逆元素的子集,$S_{X}$ 是 $X^{X}$ 中具有逆元的函数的集合。类似的过程也适用于从二元结构 $(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, \cdot)$ 中提取群 $\left((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)^{*}, \cdot\right)$。
当然,从二元结构到群最常见的方法是将其扩大:我们通过首先添加 0,然后添加负数,从二元结构 ( $\mathbb{N},+$ ) 得到群 ( $\mathbb{Z},+$ )。这个过程可以推广,但只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。
从现在开始,我们通常用 $(G, *)$ 来表示一个通用群。实际上,字母 $G$ 的使用是如此根深蒂固,以至于数学家通常会自动假定符号 $G$ 表示一个群。
虽然我们要求群 $(G, *)$ 的二元运算是结合的,但我们通常不要求它是交换的。具有此属性的群有一个特殊名称(但它不是交换群):
定义 2.1.4. 令 $(G, *)$ 为一个群。如果 $*$ 是交换的,则称 $G$ 是阿贝尔群或交换群。
矩阵群和 $\left(S_{n}, \circ\right)$ (当 $n \geq 3$) 的例子表明,存在许多不阿贝尔的有趣群。
群在数学中以各种方式自然出现:
(1) 数字群:$(\mathbb{Z},+),(\mathbb{Q},+),(\mathbb{R},+),(\mathbb{C},+)$ 和 $\left(\mathbb{Q}^{*}, \cdot\right),\left(\mathbb{R}^{*}, \cdot\right),\left(\mathbb{C}^{*}, \cdot\right)$。这些群是最熟悉的,但对我们来说也将是最不有趣的。
(2) 群 $(\mathbb{Z},+)$ 和 $(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,+)$:这些群与初等数论(我们将描述其方式)以及 $(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,+)$ 的周期性或重复现象(一周七天,一年十二个月等)相关联。正如我们所见,$\left((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)^{*}, \cdot\right)$ 也是一个群,并且它也非常重要。同样,$(\mathbb{R} / 2 \pi \mathbb{Z},+)$ 与周期为 $2 \pi$ 的周期函数(例如 $\cos \theta$ 或 $\sin \theta$)相关联。
(3) 矩阵群:$\left(G L_{n}(\mathbb{R}), \cdot\right),\left(S L_{n}(\mathbb{R}), \cdot\right),\left(O_{n}, \cdot\right),\left(S O_{n}, \cdot\right)$。这些群自然地与线性代数相关联,但也(因为 $S O_{n}$ 是固定 0 的 $\mathbb{R}^{n}$ 的刚体运动)与物理和化学相关联。例如,物理定律在 $S O_{3}$ 下应该是“不变的”,可以将其视为改变 $\mathbb{R}^{3}$ 中的直角坐标系。同样,电磁学和狭义相对论基于物理定律在洛伦兹群下是不变的原则,其中我们不使用通常的欧几里得距离,而是查看“距离” $x^{2}+y^{2}+z^{2}-c t^{2}$,其中 $c$ 是光速。
现代粒子物理学基于这种思想,但针对更奇特的对称群。此外,这些群及其类比在数论中变得非常重要,例如在证明费马大定理所使用的数学中。
(4) 某些几何对象(例如正 $n$ 边形)的对称性以自然的方式形成群(对称群),对于理解各种模式很重要。例如,二面体群 $D_{n}$(正 $n$ 边形的对称群)可以看作是 $O_{2}$ 中保持单位圆内接正 $n$ 边形顶点的元素集合,该正 $n$ 边形顶点对应于单位根的 $n$ 次方根,即集合
明确地,$\#\left(D_{n}\right)=2 n$,并且在练习 1.28 和 1.29 的记法中,$D_{n}$ 是 $O_{2}$ 的以下子集:
另一个例子来自 $\mathbb{R}^{3}$ 中的 5 种正多面体(或多胞形)(柏拉图多面体):它们是正四面体、正方体、正八面体、正十二面体或正二十面体。这里,一个正四面体有 4 条边、6 个顶点和 4 个面。正方体有 8 个顶点、12 条边和 6 个面,正八面体有 6 个顶点、12 条边和 8 个面:它们在适当的意义上是自然对偶的,并且具有相同的对称群。正十二面体和正二十面体也是对偶多面体:这里,正十二面体有 20 个顶点、30 条边和 12 个面,而正二十面体有 12 个顶点、30 条边和 20 个面,它们也是对偶多面体。(正四面体是自对偶的。)注意一个等式,它是欧拉公式(不是著名的 $e^{i t}=\cos t+i \sin t$)的一个特例;如果 $v$ 是顶点数,$e$ 是边数,$f$ 是面数,那么
群 $D_{n}$ 出现在分类 17 种可能的重复壁纸图案的背景下(但仅限于 $n=3,4,6$),正多面体的对称群出现在描述 241 种所谓的晶体群(化学中感兴趣)中。另一个有趣的对称群来自魔方的移动。
(5) 另一个有趣的 8 个元素的群是四元数群 ( $Q, \cdot$ )。它与四元数集合 $\mathbb{R}+\mathbb{R} \cdot i+\mathbb{R} \cdot j+\mathbb{R} \cdot k$ 相关联,四元数是 $\mathbb{C}$ 的一个 4 维非交换版本。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集合
因此 $\#(Q)=8$。四元数的乘法遵循以下规则:
由此很容易生成 $(Q, \cdot)$ 的运算表。然而,二元结构是结合的这一点并不立即显而易见。一种检查方法是将 $Q$ 实现为矩阵集合的一个子集,其中运算对应于矩阵乘法,我们自动知道矩阵乘法是结合的。
(6) 集合 $\{1, \ldots, n\}$ 的置换群 $S_{n}$ 记录了洗一副 $n$ 张牌的方式,在组合数学和概率论中很重要。
(7) 许多有趣的无限群出现在拓扑学和几何学中。
(8) 从历史上看,群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出现。自古以来,在许多不同的文化中,人们都了解求解二次(二次)多项式的“二次公式”:如果 $a x^{2}+b x+c=0$ 且 $a \neq 0$,那么
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是,是否存在类似的公式来通过涉及系数(包括取 $n$ 次根(根式))的公式来求解更高次多项式方程。这样的公式称为用根式求解多项式方程。在文艺复兴时期,数学家们发现了三次多项式(三次)的这种公式,这归功于 del Ferro、Tartaglia、Cardano,随后又发现了四次多项式(四次)的公式,这归功于 Ferrari。在尝试了几个世纪寻找五次多项式(五次)和更高次多项式的这种公式之后,普遍的共识是这样的公式不可能存在,这一事实最终由 Abel 于 1824 年证明(“五次方程不可解性”)。我们将在现代代数 II 中更详细地解释这意味着什么并概述论证。对我们来说,这里的关键思想是识别多项式根的某些置换作为一个群(多项式的伽罗瓦群)。伽罗瓦的洞察力(约 1830 年)是,这个群的结构与多项式用根式可解性相关联。当然,所有这些都发生在群的抽象定义被提出之前;这主要归功于 Jordan(约 1870 年)。在现代代数 I 中,我们将解释用于证明五次方程不可解性所需的群论。
在本课程中,我们的主要兴趣在于理解有限群。
以下是关于群的两个简单但基础的结果:
命题 2.2.1 (左消去律和右消去律)。令 $(G, *)$ 为一个群。那么对于所有 $a, b, c \in G$,如果 $a * b=a * c$,则 $b=c$。同样,如果 $b * a=c * a$,则 $b=c$。
证明. 例如,假设 $a * b=a * c$。将两边左乘 $a$ 的逆元 $a^{\prime}$,我们得到
但是 $a^{\prime} *(a * b)=\left(a^{\prime} * a\right) * b=e * b=b$,同样 $a^{\prime} *(a * c)=\left(a^{\prime} * a\right) * c=e * c=c$。因此 $b=c$。$b * a=c * a$ 的情况类似。
注 2.2.2. 如果 $(G, *)$ 不是阿贝尔的,则没有“混合消去律”。换句话说,如果 $a * b=c * a$,我们通常不能得出 $b=c$ 的结论。
命题 2.2.3 (线性方程的唯一解)。令 $(G, *)$ 为一个群。那么对于所有 $a, b \in G$,存在唯一的 $x \in G$ 使得 $a * x=b$。换句话说,给定 $a, b$,“线性方程” $a * x=b$ 有唯一的解 $x \in G$。同样,对于所有 $a, b \in G$,存在唯一的 $y \in G$ 使得 $y * a=b$。换句话说,给定 $a, b$,“线性方程” $y * a=b$ 有唯一的解 $y \in G$。
证明. 首先我们证明唯一性(尽管这个事实是消去律的直接推论)。如果 $a * x=b$,那么将两边左乘 $a$ 的逆元 $a^{\prime}$,我们得到
因此,由于 $a^{\prime} *(a * x)=\left(a^{\prime} * a\right) * x=e * x=x$,所以 $x=a^{\prime} * b$。这确立了唯一性,也确立了存在性,因为如果我们令 $x=a^{\prime} * b$,那么
方程 $y * a=b$ 的情况类似。
推论 2.2.4. 令 $(G, *)$ 为一个群,并令 $a \in G$。通过以下规则定义函数 $\ell_{a}: G \rightarrow G$ 和 $r_{a}: G \rightarrow G$:
那么,对于所有 $a \in G$,$\ell_{a}$ 和 $r_{a}$ 都是从 $G$ 到 $G$ 的双射,因此 $\ell_{a}, r_{a} \in S_{G}$。
证明. 对于所有 $b \in G$,存在唯一的 $x \in G$ 使得 $a * x=\ell_{a}(x)= b$ 这一陈述表明 $\ell_{a}$ 既是满射又是单射,因此是双射。(或者,函数 $\ell_{a^{\prime}}$ 是一个逆函数,可以通过检查
对于所有 $x \in G$ 成立来证明。)对于 $r_{a}$ 的论证类似。
因此,给定一个由群表描述的有限群 $(G, *)$,运算表的每一行都恰好包含 $G$ 的每个元素一次,同样,运算表的每一列也恰好包含 $G$ 的每个元素一次(“数独性质”)。
数独性质使我们能够轻松描述所有元素数量较小的群 $G$。如果 $G=\{e\}$ 只有一个元素,那么必然 $e * e=e$(事实上,任何两个只有一个元素的二元结构都是这样的)。如果 $G=\{e, a\}$ 有两个元素,那么 $e * a=a$,所以数独性质强制 $a * a=e$,并且 $(G, *) \cong(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,+)$。如果 $G=\{e, a, b\}$ 有三个元素,那么 $e * a=a$,所以 $a * a=e$ 是不可能的,因此 $a * a=b$。同样,$b * b=a$。最后,我们必须有 $a * b=b * a=e$。通过检查运算表很容易看出 $(G, *) \cong(\mathbb{Z} / 3 \mathbb{Z},+)$。运算表必须如下所示:
| $*$ | ||||||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$e$ | $e$ | $\quad$ | $*$ | $e$ | $a$ | ||
| :--- | :--- | :--- | |||||
| $e$ | $e$ | $a$ | |||||
| $a$ | $a$ | $e$ | $\quad+\quad$ | $*$ | $e$ | $a$ | $b$ |
| :---: | :---: | :---: | :---: | ||||
| $e$ | $e$ | $a$ | $b$ | ||||
| $a$ | $a$ | $b$ | $e$ | ||||
| $b$ | $b$ | $e$ | $a$ |
注意,例如在 $G=\{e, a, b\}$ 有三个元素的情况下,我们不能仅仅通过写下运算表就断定 $(G, *)$ 是一个群。例如,我们还没有检查结合律。然而,通过检查,我们可以看到 $(G, *) \cong(\mathbb{Z} / 3 \mathbb{Z},+)$,然后我们自动知道 $(G, *)$ 是一个群,因为 $(G, *)$ 同构于 $(\mathbb{Z} / 3 \mathbb{Z},+)$ 并且 $(\mathbb{Z} / 3 \mathbb{Z},+)$ 是一个群(特别地,它是结合的)。
在 $G=\{e, a, b, c\}$ 有四个元素的情况下,情况更为复杂。首先假设存在某个元素,例如 $a$,使得 $a * a \neq e$。那么我们不妨设 $b=a * a$,并令 $c$ 为剩余的元素。另一种可能性是对于所有 $x \in G$,都有 $x * x=e$。使用数独性质,不难检查 $G$ 的两种可能的运算表如下:
| $*$ | $e$ | $a$ | $b$ | $c$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$e$ | $e$ | $a$ | $b$ | $c$ |
| $a$ | $a$ | $b$ | $c$ | $e$ |
| $b$ | $b$ | $c$ | $e$ | $a$ |
| $c$ | $c$ | $e$ | $a$ | $b$ |
| $*$ | $e$ | $a$ | $b$ | $c$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$e$ | $e$ | $a$ | $b$ | $c$ |
| $a$ | $a$ | $e$ | $c$ | $b$ |
| $b$ | $b$ | $c$ | $e$ | $a$ |
| $c$ | $c$ | $b$ | $a$ | $e$ |
同样,我们不能仅仅通过查看运算表就断定二元结构 $(G, *)$ 确实是群,而结合律仍然是主要问题。然而,通过检查,很容易看出,在第一种情况下,$(G, *) \cong(\mathbb{Z} / 4 \mathbb{Z},+)$,而在第二种情况下 $(G, *) \cong(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 \times 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,+)$,这两个都是群(并且同样地,它们都是结合的)。因此,所有四个元素的群都同构于 $(\mathbb{Z} / 4 \mathbb{Z},+)$ 或 $(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 \times 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,+)$。此外,$(\mathbb{Z} / 4 \mathbb{Z},+)$ 和 $(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 \times 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,+)$ 不同构(为什么不?),所以恰好存在两个非同构的 4 阶群。第二个例子(同构于 $(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 \times 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,+)$ 的那个)通常称为克莱因四元群,有时记作 $V$。
我们已经看到,在讨论群时我们将使用字母 $G$。此外,我们通常会说“群 $G$”而不是“群 $(G, *)$”,因为二元运算通常从上下文中是清楚的,或者将是 $(G, *)$ 作为群的唯一可能的明显二元运算。例如,如果我们说“群 $\mathbb{Z}$”,我们将理解其运算是 +,因为 $\mathbb{Z}$ 在 $\cdot$ 下不是群,更不用说在 - 下了。同样,$\mathbb{Q}, \mathbb{R}, \mathbb{C}, \mathbb{M}_{m, n}(\mathbb{R})$ 上唯一产生群的自然运算是 +,而 $\mathbb{Q}^{*}, \mathbb{R}^{*}, \mathbb{C}^{*}, U(1), \mu_{n}$ 上唯一产生群的自然运算是 $\cdot$。对于矩阵群 $G L_{n}(\mathbb{R})$,$S L_{n}(\mathbb{R}), O_{n}, S O_{n}$,运算总是理解为矩阵乘法,对于 $S_{X}$ 或 $S_{n}$ 则是函数复合 ∘ (无论如何我们最终都会缩写为 $\cdot$)。
接下来,我们将放弃使用像 $*$ 这样的特殊符号来表示群上的二元运算。通常,我们将使用 + 或 $\cdot$ 来表示运算,对于 $\cdot$,我们通常会直接写 $ab$ 而不是 $a \cdot b$。另一个约定(二元结构中已经提到)是 + 总是阿贝尔的,而 $\cdot$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阿贝尔的。如果运算记作 +,我们将单位元记作 0(如果讨论向量或矩阵,偶尔记作 $\mathbf{0}$ 或 $O$),并将元素 $g$ 的逆元记作 $-g$。如果运算记作 $\cdot$,我们通常会不加注释地将乘积 $g \cdot h$ 写成 $gh$,将单位元记作 1(偶尔记作 $I$ 或 $\operatorname{Id}$ 或 $\operatorname{Id}_{X}$),并将元素 $g$ 的逆元记作 $g^{-1}$。(由于各种原因,如前所述,我们倾向于不使用 $1 / g$。)因此,如果我们讨论关于通用群 $G$ 的结果,我们通常会使用 $\cdot$ 来表示运算,这留下了 $G$ 是阿贝尔的或不是阿贝尔的的可能性。
如果 $G$ 是有限的,我们将 $\#(G)$($G$ 的元素数量)称为 $G$ 的阶,并称 $G$ 具有有限阶。(有些人用 $|G|$ 表示 $\#(G)$。)如果 $G$ 是无限的,我们称 $G$ 具有无限阶。(偶尔,人们使用 $|G|=\infty$ 或 $\#(G)=\infty$ 的记法,但我对此不赞成,因为 $\infty$ 有许多不同的大小。)
接下来我们转向指数记法。给定一个群 $G$,其运算是 $\cdot$,设 $g^{1}=g$, $g^{2}=g \cdot g$,并且对于 $n \in \mathbb{N}$,我们通过归纳法定义 $g^{n}$:
很容易看出(并且将从我们下面更一般地说明中得出)$g^{n+1}$ 也等于 $g \cdot g^{n}$。与通常的数字一样,我们定义 $g^{0}=1$(这里右边的 1 表示 $G$ 中的单位元),$g^{-1}$ 是 $g$ 的逆元(所以这与我们上面写逆元的约定一致),并且对于 $n \in \mathbb{N}$,我们定义 $g^{-n}=\left(g^{-1}\right)^{n}$。因此 $g^{n}$ 对于所有 $n \in \mathbb{Z}$ 都是定义的。
对于写成 + 的运算,也有类似的记法。我们写 $g=1 \cdot g, g+g=2 \cdot g$,并通过归纳公式 $(n+1) \cdot g=n \cdot g+g=g+n \cdot g$ 定义 $n \cdot g$。然后设 $0 \cdot g=0$,其中
左边的 0 是整数 0,右边的 0 是 $G$ 中的单位元。最后,设 $(-1) \cdot g=-g$ 并且对于 $n>0$,设 $(-n) \cdot g=-(n \cdot g)$。那么 $n \cdot g$ 对于所有 $n \in G$ 都是定义的,但它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乘积,特别是由于 $\mathbb{Z}$ 通常不会是 $G$ 的子集,而它是一个指数的加法版本(或形式上类似于标量乘法,我们将在下面看到)。然而,对于 $G=\mathbb{Z}, \mathbb{Q}, \mathbb{R}, \mathbb{C}$,$n \cdot x$ 与乘积 $nx$ 是相同的,将 $\mathbb{Z}$ 视为 $\mathbb{Z}, \mathbb{Q}, \mathbb{R}, \mathbb{C}$ 的子集。
指数定律变为:对于所有 $g \in G$ 和 $n, m \in \mathbb{Z}$,
注意,第一条定律意味着
注意:如果群 $G$ 的两个元素 $g, h$ 相互交换,即 $gh=hg$,则称它们交换。上面这表明,即使 $G$ 不是阿贝尔的,一个元素 $g$ 的每个幂都与同一个元素 $g$ 的每个其他幂交换。然而,如果 $G$ 不是阿贝尔的,我们没有其他常见的指数定律 $(gh)^{n}=g^{n}h^{n}$。例如,$(gh)^{2}=ghgh$,很容易看出这等于 $g^{2}h^{2} \Longleftrightarrow gh=hg$,即 $\Longleftrightarrow g$ 和 $h$ 相互交换。更一般地,如果 $g$ 和 $h$ 相互交换,那么对于所有 $n \in \mathbb{Z}$,$(gh)^{n}=g^{n}h^{n}$。
我们不会写下这些定律的证明,但一般群的证明与非零有理数的证明相同:通过归纳法很容易得出,在将 $n, m$ 分成各种情况后:$n, m$ 都 $\geq 0$,$n, m$ 都 $\leq 0$,$n>0$ 但 $m<0$,$n<0$ 但 $m>0$。
这些定律的加法版本如下:对于所有 $g \in G$ 和 $n, m \in \mathbb{Z}$,
由于 $G$ 是阿贝尔的,我们还有剩余的“指数定律”:
符号 $n \cdot g$ 是一种将整数 $n$ 和阿贝尔群 $G$ 的元素 $g$ 组合起来,以产生 $G$ 的新元素的方式。因此,它与二元运算不同,除非 $G=\mathbb{Z}$。事实上,它的行为类似于向量空间的标量乘法,其中整数扮演标量(实数)的角色。在上述定律中,方程 $(n \cdot g)+m \cdot g=(n+m) \cdot g$ 左侧的 + 是群 $G$ 中的加法,但右侧的 + 是 $\mathbb{Z}$ 中的加法;同样,在方程 $m \cdot(n \cdot g)=(n m) \cdot g$ 中,左侧的两个符号 $\cdot$ 是我们刚刚定义的幂运算,但右侧的项 $nm$ 涉及整数的普通乘法。
例 2.3.1. 在 $\mathbb{Z}, \mathbb{Q}, \mathbb{R}, \mathbb{C}$ 中,我们有以下情况:对于所有 $n \in \mathbb{Z}$ 和所有适当的(加法)群中的 $x$, $n \cdot x=nx$,其中左侧是群中的“加法幂运算”,右侧使用普通乘法运算。同样,在群 $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$ 中,我们有以下情况:对于所有 $k \in \mathbb{Z}$ 和所有 $[a] \in 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$,
其中 $k \cdot[a]$ 表示 $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$ 中的“加法幂运算”,$ka$ 表示 $\mathbb{Z}$ 中的乘法,而 $[k][a]$ 表示 $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$ 中的乘法。
下面的内容可以通过直接归纳法证明,留作练习:
命题 2.3.2. 令 $f: G \rightarrow G^{\prime}$ 是一个同构,其中群运算在 $G$ 和 $G^{\prime}$ 中都写成乘法。那么,对于所有 $g \in G$ 和 $n \in \mathbb{Z}$,
定义 2.4.1. 令 $G$ 是一个群,并令 $g \in G$。如果存在一个 $n \in \mathbb{N}$ 使得 $g^{n}=1$,我们称 $g$ 具有有限阶。在这种情况下,最小的 $n$(由于良序原理而存在)称为 $g$ 的阶。如果 $g$ 不具有有限阶,我们称 $g$ 的阶是无限的,或称 $g$ 具有无限阶。注意 $G$ 的单位元是唯一一个阶为 1 的元素。
如果 $G$ 是加性书写的,那么 $g \in G$ 具有有限阶,如果存在一个 $n \in \mathbb{N}$ 使得 $n \cdot g=0$,那么最小的 $n$ 就是 $g$ 的阶。在这种情况下,$g$ 的阶为 $1 \Longleftrightarrow g=0$。
请不要使用记法 $|g|$ 或 $\#(g)$ 来表示 $g$ 的阶。
例 2.4.2. (1) 在 $\mathbb{Z}$ 中,0 的阶为 1,但所有其他元素的阶为无限,因为对于 $a \in \mathbb{Z}, a \neq 0$,并且 $n \in \mathbb{N}$,$n \cdot a=na$ 永远不为 0。同样,$\mathbb{Q}$, $\mathbb{R}$ 或 $\mathbb{C}$ 的每个非零元素的阶都是无限的。
(2) 在 $\mathbb{R}^{*}$ 中,有限阶 $n$ 的元素特别是 $x \in \mathbb{R}$,使得 $x^{n}=1, n \geq 1$。显然 1 的阶为 1,唯一其他有限阶元素是 -1,其阶为 2。在 $\mathbb{Q}^{*}$ 中也有类似的陈述。
(3) 然而,在 $\mathbb{C}^{*}$ 中,有许多有限阶元素。事实上,有限阶元素与单位根的 $n$ 次方根是相同的,因此 $\mathbb{C}^{*}$ 的所有有限阶元素的集合是 $\bigcup_{n=1}^{\infty} \mu_{n}=\mu_{\infty}$,即所有单位根的集合。
(4) 在 $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$ 中,[1] 的阶是 $n$,因为 $n \cdot[1]=[n]=[0]$,但对于 $0<k<n$, $k \cdot[1]=[k] \neq$ [0]。类似的论证表明 $e^{2 \pi i / n}$ 在 $\mu_{n}$ 中的阶是 $n$(也从下面的命题 2.4.3 得出)。
(5) 在 $\mathbb{Z} / 4 \mathbb{Z}$ 中,计算表明 [0] 的阶是 1,[1] 的阶是 4,[2] 的阶是 2,[3] 的阶是 4。这对于 $\mathbb{Z} / 4 \mathbb{Z}$ 的元素可能阶数,以及更一般地对于 $\mathbb{Z} / n \mathbb{Z}$ 的元素可能阶数,暗示了什么?
(6) 在 $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 \times \mathbb{Z} / 2 \mathbb{Z}$ 中,每个元素的阶要么是 1(如果为 ([0],[0]))要么是 2(否则)。
使用命题 2.3.2,我们有以下内容,留作练习:
命题 2.4.3. 令 $f: G \rightarrow G^{\prime}$ 是一个同构。那么,对于所有 $g \in G$,$g$ 具有有限阶 $\Longleftrightarrow f(g)$ 具有有限阶,在这种情况下 $g$ 的阶等于 $f(g)$ 的阶。
定义 3.1.1. 群 $G$ 的子群 $H$ 是一个子集 $H \subseteq G$,使得
(i) 对于所有 $h_{1}, h_{2} \in H$,$h_{1} h_{2} \in H$。
(ii) $1 \in H$。
(iii) 对于所有 $h \in H$,$h^{-1} \in H$。
从 (i) 可知,$G$ 上的二元运算 $\cdot$ 通过限制在 $H$ 上诱导一个二元运算。此外,$(H, \cdot)$ 仍然是一个群:当限制到 $H$ 的元素时,$\cdot$ 显然仍然是结合的,$1 \in H$ 是 $H$ 的单位元,并且对于所有 $h \in H$,将 $h$ 视为 $G$ 的元素时的逆元 $h^{-1}$ 也是 $h$ 在 $H$ 中的逆元。我们写 $H \leq G$ 表示 $H$ 是 $G$ 的一个子群。
稍微非正式地说,我们称 $H$ 连同从 $G$ 继承的运算再次成为一个群。这假设了封闭性 (i)。注意,如果 $H$ 连同诱导运算具有某个单位元,它必须自动是 $G$ 的单位元(为什么?),并且如果 $h \in H$ 在 $H$ 中有一个逆元,这个逆元必须是 $h^{-1}$,即 $h$ 在 $G$ 中的逆元。